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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概論-教牧書信 資料提供:本會副主任牧師張秉聰牧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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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牧書信-提摩太前書 個人書信—— 課前作業: 1.保羅與提摩太之間有什麼關係? 2.提摩太收信時人處在何地方? 3.愛需要具備那三個條件而產生出來的? 4.律法是為什麼而設立的? 5.保羅勸提摩太第一要緊的責任是什麼? 6.神的家是指什麼? 7.記名在冊的寡婦需要什麼條件? 8.保羅勸勉「屬神的人」要追求什麼? 9.保羅如何囑咐那今世富足的人? 10.試從本書中找出一些教會組織的依據: - 管理制度 - 薪酬制度 - 申戒制度 11.監督及執事若要好好管理 神的家,必須先從那裡開始學習管理? 12.「監督」與「長老」有何不同? 在保羅署名的十三卷書信中,大部分是寫給各教會的。但有四卷卻是寫給個人的,分別是提摩太前書、提摩太後書、提多書及腓利門書。雖然名義上是寫給個人的,但其書信內容主要是論到教會的各項真理,其重要性實已超過了個人之範圍,而成為對眾教會的真理教導及依據。 教牧書信—— 在上述四卷個人的書信中,因收信者提摩太及提多都是當時教會中的重要領袖,所以在提摩太前後書及提多書中,顯著地是論到管理教會、設立職份、牧養信徒、處理問題等,此三卷書常合稱為「教牧書信」。 提摩太前書 作者:保羅﹙1:1﹚。 日期:主後62年。 地點:馬其頓﹙1:3﹚。 收信者:提摩太﹙1:2﹚。 他是加拉太省路司得人,父親為希臘人,母親為猶太人﹙徒16:1-3﹚。從小在敬畏神的母親及外祖母的薰陶下得到美好的教導﹙提後1:5﹚。極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時帶領他歸主﹙徒14:8-20參提後3:10,11提前1:2﹚幾年後在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時,提摩太在信仰上甚有長進,甚得當地弟兄們的稱讚。於是保羅帶領他作助手,一同進行佈道的工作﹙徒16:2-4腓2:22﹚。
主題:囑咐提摩太要為福音謹守自己與主的真道﹙4:16; 6:20﹚。 著書原因: 在保羅第一次被囚於羅馬﹙徒28:26,30,31﹚獲得釋放後,他便再次去到以弗所。當時已經發現當地教會如自己所預言般,成為異端教訓的中心﹙徒20:29,30;提前4:1﹚。他本已對付這些擾事的領袖﹙1:19,20﹚。但由於他不能久留在以弗所,就留下提摩太在那裡繼續牧養的工作﹙1:3﹚。保羅本來很快便要再回來,但卻因故耽延,因此便親自寫信給提摩太,鼓勵並授權他專心繼承此艱鉅的工作﹙3:14,15﹚。 寫本書的目的已在3:15中說得非常清楚明白,而保羅對提摩太的期盼就可從4:12得知。 內容大綱: 一、引言問安﹙1:1,2﹚ 二、個人的勸勉﹙1:3-2:7﹚ 1.囑咐﹙1:3-17﹚ 2.交託﹙1:18-20﹚ 3.勸導﹙2:1-7﹚ 三、工作的勸勉﹙2:8-6:19﹚ 1.敬拜秩序﹙2:8-15﹚ - 男人的禱告﹙2:8﹚ - 女人的順服﹙2:9-15﹚ 2.設立職份﹙3:1-13﹚ - 監督的職份﹙3:1-7﹚ - 執事的職份﹙3:8-13﹚ 3.插語--盼望及頌讚﹙3:14-16﹚ 4.關於工人﹙4:1-16﹚ - 教導要忠心﹙4:1-11﹚ |